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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代理体系
联壹软件代理体系分为地区总代理、普通代理商、经销商三级。
以地级市为基准,原则上每个地区最多发展一家地区总代理 ( 如有特殊需要,需要发展第二家时,必须经过第一家地区总代理的认可 ) ,最多两家普通代理,经销商不限。
有地区总代理的地区,联壹公司不再直接销售产品,行业及展会等特殊情况除外。
地区总代理负责发展该地区的下级分销商,价格、售后服务要遵从联壹公司的有关条款规定,否则,造成地区市场价格混乱、售后服务质量无法保证等后果的,由有关地区总代理负责,同时联壹公司有权收回在当地的授权。
联壹公司将在合适地区建立办事处,配合各地代理商开展工作。
第二节 代理资格
所有联壹合作伙伴必须具备合法性 , 持有效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包括软件产品的销售 , 持有效税务登记证、法人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。
经销商:
个人或与电脑相关的 IT 企业;
对联壹产品较为了解,愿意经销联壹软件;
普通代理商:
在本地区从事过管理软件销售一年以上经验,发展目标以 it 行业为主的企业;
在本地区具有一定客户资源的软件和 IT 产品销售或代理的 企业;
在本地区具有一定广告能力、市场拓展能力的软件和 IT 产品分销商;
在本地区承诺只销售联壹软件 一家品牌.
地区总代理:
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注册资金 50 万元以上,人数在 5 人以上,有专职人员负责联壹软件的推广宣传工作。
在本地区从事软件销售、代理两年以上经验,发展目标以 it 行业为主的企业;
在本地区具有丰富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,及一定广告宣传推广,市场拓展能力的软件和 IT 产品代理 商;
在本地区承诺只销售联壹软件 一家品牌.
第三节 渠道理念:
联壹公司诚邀合作伙伴加盟,共同建立持续发展的利益共同体。
我们的渠道理念是“平等互利、共享商机”,在双方相互信赖的基础上 , 实现“双赢”。
我们的口号是“让合作伙伴获取比我们更多的利润”。
我们将与大家建立和保持真诚的合作,推行合作营销,提供性价比更高的软件产品和更全面的技术服务;同时逐步完善培训体系,提高渠道的战斗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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